相关文件:关于优化全市数字化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安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市行政审批局于2025年3月25日出台了《关于优化全市数字化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规范我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优化数字化项目审批流程、提升数字化项目审核效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精简论证评估范围、建立分级备案机制、坚持技审分离制度等3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精简论证评估范围。明确了三类精简审核流程的项目范围。
第二部分建立分级备案机制。明确了市直单位50万以下的数字化项目经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后按规定组织实施;县(市、区)200万以下的数字化项目经县级联合会审后报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后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部分坚持技审分离制度。明确了通过发改委立项后的数字化项目均需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申请开展技术评审,通过技术评审后方可按规定组织实施。
解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96-8899618